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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百祥律师事务所张宏志律师以债权转让方式通过仲裁讨回1000万元蒙古国矿权款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4/6/16 14:45:38  分享到:

                   以债权转让方式通过仲裁讨回1000万元蒙古国矿权款成功案例
2011年12月,崔某将1000万元人民币汇给刘女士用于购买蒙古国8550X矿产证,但刘女士未办成,之后一直不返还该1000万元。张宏志律师接受委托后,因刘女士家住北京长期联系不上,如去北京起诉耗时费力效果差,在本地刑事报案又难以被立案。通过将该债权转让并约定仲裁方式,使崔某的权利得以实现。通过一系列程序,受让人山东胜辉仓储工程有限公司在2013年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刘女士返还1000万元及利息。2014年6月9日,东营仲裁委员会以[2013]东仲裁字第339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刘某于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转让款1000万元及利息53万元;案件受理费、处理费65712元,被申请人刘某承担63083元。目前裁决已经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将在被申请人刘某财产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挽回了当事人巨额经济损失,张宏志律师的代理受到其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