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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部分刑事案件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14-3-8 9:56:28  分享到:

刑事经典案例

1、担任由东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察、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全国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嫌疑人近60人,金额200多亿元人民币)中被告人李某辩护人,经过调取证据,发挥辩护作用,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已生效。

2、担任由山东省垦利县公安局侦察、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故意杀人案石某辩护人,已经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已生效。

3、担任则山东省垦利县反贪污受贿局侦察、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4人团伙贪污案件中李某辩护人,一审判决十年,上诉后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七年,已生效。

4、担任由黑龙江省依安县公安局侦察、齐齐哈尔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故意杀人案王某辩护人。经过会见,向司法机关和反映情况,目前被取保候审。

5、担任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侦察、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贩卖毒品罪赵某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于2010年9月被山东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已生效。

6、担任由山东省广饶县反贪污受贿局侦察、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私分国有资产罪葛某的辩护人,在一审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中维持原判,已生效。

  7、担任因受贿罪被山东省利津县反贪污受贿局侦察、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孙某辩护人,成功辩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利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维持原判,已生效。

   8、担任因受贿罪被山东省广饶县反贪污受贿局侦察、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赵某辩护人,成功辩护后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赵某被广饶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已生效。